一国特定时期会计准则的制定,都要遵循一定的概念基础、以特定的会计理念为指导。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76)指出:由于存在三种不同的企业收益计量理论,因而导致了三种不同的会计报表概念基础——
资产负债观(Asset-liability View)、
收入费用观(Revenue-expense View也称损益观、收益观)和非环接观(Non-articulated View)。时至今日,认为资产负债表与收益表是各自独立的报表、其数据不需要环接的非环接观已为人们摒弃(Wolk,2004)。当前争论较多的是,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中应当以
资产负债观为指导理念、还是应当以
收入费用观为指导理念。
资产负债观和
收入费用观原本是计量企业收益的两种不同理论。
资产负债观基于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因此当资产的价值增加或是负债的价值减少时会产生收益;而
收入费用观则通过收入与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收益,按照
收入费用观,会计上通常是在产生收益后再计量资产的增加或是负债的减少。简言之,
资产负债观关注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而
收入费用观则先计量收益然后再将之分摊计入到相应的资产和负债中去。举例讲,企业购置一项价值100万元的投资,1年后,该项投资价值120万元,按照
资产负债观,会计上将由于此项资产的价值增值报告20万元的收益;而按照
收入费用观,会计上无需报告任何收益,因为企业
事实上还没有处置此项投资,亦即其相应的收益尚未实现。如果企业购置一台价值50万元的设备,使用1年后,该设备价值47万元,按照
资产负债观,会计上将报告此项设备3万元的价值减值;而按照
收入费用观,应当将该项设备50万元的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内采取适当方式分摊:若预计使用年限是5年,采用平均年限法摊销设备的年折旧额即10万元——当年折旧额确定之后,该项设备的账面价值将减记为40万元,而无需参照该设备真实的市场价值。
人们将之引申到会计准则制定中,
资产负债观即是指会计准则制订机构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总是首先定义并规范由该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相关资产和负债或其对相关资产和负债造成影响的确认和计量,然后再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确认收益;而
收入费用观则要求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准则制定过程中,首先考虑与某类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直接确认与计量。在
资产负债观下,会计准则制定重在规范资产和负债的定义、确认和计量;与之对应,
收入费用观下,会计准则制定主要关注收益表要素的定义,把收益的确认和计量作为准则规范的首要内容,资产和负债的定义、确认和计量成为收益确定的
副产品或日过渡产物。二者在具体会计处理中的一个显著差异就是对未实现损益的会计处理:按照
资产负债观,企业的收益是当期净资产的净增长额(不包括业主投资或派给业主款造成的净资产变动),收益的确定不需要考虑实现问题;
收入费用观则直接确认已实现的每笔收入和费用,进而根据配比原则确定收益。与
收入费用观相比而言,
资产负债观更为注重交易和事项的实质,要求首先界定每笔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对企业资产和负债变化的影响,确保了企业各时点上的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真实准确,从源头上厘清该交易或事项对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的影响及后果,为确定某一期间流量概念的收入和费用提供了可靠的基础,最终采用一种财务报表使用者易于理解的方式在财务报告中反映这些交易或事项的结果,提供的收益总额信息相关性强;而
收入费用观由
于强调配比原则的运用,因此可以得到收益的明细数据。
二者在资产负债表与收益表之间关系的问题上取向截然不同:
资产负债观认为如果资产负债表信息不完整或不可靠,则收益表信息必然不完整且没用,因此认为资产负债表是会计准则规范的重点和一切会计核算的首要出发点;而
收入费用观认为即使资产负债表信息无效,收益表信息也可以保证完整有效,收益表信息能够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绝大部分信息需求。因此,有人认为,
资产负债观就是指资产负债表在相互环接的会计报表中居主导地位,而
收入费用观则指收益表最为重要;也有人认为,没有必要区分
资产负债观与
收入费用观,称这种划分会使得人们将现行价值会计与
资产负债观相联系,而将历史成本会计看作是
收入费用观的体现。其实,这不过是
资产负债观与
收入费用观本质区别的一个外在直观的表象,据此就将
资产负债观认定是资产负债表优于收益表或是在
资产负债观与现行价值会计之间划等号的观点都是
错误的。
由上文所述可知,
资产负债观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理解交易和事项实质的方法,旨在用一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最相关的方式在财务报表中(包括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表)反映该类交易和事项的结果,从实际的准则制定角度看,明辨二者的差异并选择其中之一作为起点是相当重要的(SEC,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