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负债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应当划分为
交易性金融负债:
(I)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
回购。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
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组合中有某个组成项目持有的期限稍长也不受影响。
(3)属于
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
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其中,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承担的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也在本科目核算。衍生金融负债在“
衍生工具”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
交易性金融负债类别,分别“本金”、“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承担的
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
投资收益”科目,按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贷记本科目(本金)。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
交易性金融负债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
投资收益”科目,贷记“
应付利息”科目。资产负债表日,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
会计分录。
(三)处置
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按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
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该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
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承担的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