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会计行业的联合组织欧洲会计师联合会(The Federation of European Accountants)更名为欧洲会计师( Accountancy Europe)。
财政部、证监会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与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香港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财务汇报局、香港会计师公会在深圳举行会议.就落实内地与香港在对方上市的公司可选择以本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由本地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本地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事宜达成共识。以此为标志,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获准自2010年12月15日或以后完结的会计年度期间,可以采用内地审计准则为内地在香港上市公司(H股企业)提供审计服务,H股“双重审计”政策将被取消,内地与香港会计交流与合作达到新的水平。
《中国证券报》公告第一批完成脱钩改制工作的20家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名单。
首次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于12月7、8日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共有23 700余名人员参加了包括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4门考试科目的考试。
国家建委、财政部颁发《建筑安装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自197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提出《关于迅速扭转企业亏损的意见》,发给全国计划会议。为迅速扭转企业的亏损状况,财政部提出如下意见:(1)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狠抓扭转亏损、增加盈利的工作。(2)严格控制亏损补贴范围,政策性亏损只限于商业企业经营国家政策允许进销价格倒挂的商品所发生的亏损;国家调低产品价格或提
高原材料价格,少数工业企业的产品成本暂时未能相应降低而发生的亏损;工业企业按照国家计划生产新产品,在一年内成本高于售价而发生的亏损;县办“五小”工业,投产初期暂时发生的亏损;国营农、牧场由于遭受严重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亏损。(3)制定规划,分期分批扭转亏损。要求在两年内基本扭亏。(4)依靠群众,改善经营管理。(5)加强亏损补贴的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对企业拨补亏损,要在核定的亏损指标范围以内,认真审查决算,核实亏损数额。(6)严格遵守财经纪律。(7)建立扭转企业亏损的专门机构。建议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扭亏领导小组。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有关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成立相应机构,并由一位负责同志挂帅,把扭亏增盈工作切实抓起来。
商业部、财政部发出《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商品购置,要对集团购买力加强计划管理,控制其总额。一切企、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都要编制年度集团购买商品的支出计划,报经主管部门核定支出总额。要严格管理非生产性家具设备的销售,做好非生产性家具设备及科研教学仪器用品的余缺调剂工作。要加强现金管理和结算监督,各级人民银行和建设银行,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支出,一律拒绝支付。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对集团购买力的管理问题进行一次检查。
国家计委、财政部颁发《关于加强1963年工业、交通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几点要求》。《要求》指出,1964年国家已将因降低成本而增加的利润纳入国家预算、安排了支出,因而要求工交企业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落实指标,制定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在1963年底以前将国家下达的1964年降低成本指标落实到基层企业。企业则要根据上级下达的降低成本指标,层层发动群众、组织讨论,提出有效措施,编好1964年
成本计划。(2)做好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首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定额,包括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工具的消耗定额,工时定额,设备利用定额和费用定额,其次,要健全原始记录,加强计量、验收制度和物资的收发领退制度。(3)准确及时地核算成本。企业成本的开支范围和
成本项目的划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严禁把应由基本建设、四项费用和其他专用基金开支的工料费用挤入成本,也不准任意改变国家的
成本项目,将应由其他方面开支的费用列入成本。(4)分析、对比、找差距,挖掘内部潜力。厂部要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把成本分析作为一项主要内容。计划、财务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交流企业的成本资料,介绍成本管理的先进经验,采取各种措施,督促和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为了使预算会计工作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本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方针以及简便易行的原则对地方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财政部颁发了修订的《地方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自1960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颁发《各级人民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自1951年1月施行各级人民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以来,由于情况的发展与工作的需要,曾先后加以修订、补充和简化,这次进行了全面
整理和修订,一是便于1954年依照执行,同时也为过渡到实行新制度创造条件。
同月,财政部函发《中央金库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次修订)。此次修订的细则,会计方面主要是在对帐制度方面增加了省级季度划期对帐的规定。